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和组织方式

  • 发布日期:2018-08-14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和组织方式

(一)关于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含全部成员)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二)关于组织方式
1.采用招标方式遴选项目,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另行发布招标公告。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积极组织本区域、本企业内具有竞争力、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总部)推荐盖章的《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部门预算)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无需推荐,直接参加投标。
(三)关于优先支持
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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