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可以采取会议评价和通讯评价两种形式。(一)会议评价: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需要经过答辩和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由人才中心组织评价咨询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二)通讯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答辩和讨论即可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通信评价形式。由人才中心聘请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通讯评价必须出具评价专家签字的书面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