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评价报告是人才中心以书面形式就评价工作及其结论向评价委托方做出的正式陈述。(评价报告的格式见附件1)第三十一条评价报告应当有评价负责人和评价咨询专家的签字,加盖人才中心公章,同时对评价报告的每一页跨页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