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填报(9月1日—9月16日)。项目建设单位可随时登陆系统填报及修改项目信息。
(二)地方审查(9月17日—9月21日)。地(市、州)级项目组织单位进行项目初审,省级项目组织单位进行项目复审。
(三)审核入库(9月22日—9月28日)。我部组织审核后纳入重大项目库,遴选出技术水平先进、影响力较大、融资需求明确的项目列入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作为组织产融对接、加强支持协调服务的重要基础。
本批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各项目建设单位也可增补新的项目。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情况可对增补项目进行审核(原则上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