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智能产品研发、行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二)项目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荐。项目内容包括3个类别,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三)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创新项目并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