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本次复核第一批(2013年)、第二批(2015年)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其中,通过行业协会推荐或央企直报入选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通知企业参加复核并负责初审。参加复核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根据地方主管部门提供的账号登录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后,在线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省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在线提交是否通过复核的意见建议,同时将复核意见表在线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复核初审意见文件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审核结果与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结果一并通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