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增强服务能力, 提高入驻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创新能力, 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运行监测制度。示范基地每半年应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局上报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县(市、区)经信局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台账建立、孵化能力、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满意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示范基地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未按规定报送相
关数据的示范基地,予以警告处理。建立年度测评制度。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组
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基地进行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撒销其示范基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