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报送时间及要求

  • 发布日期:2020-06-22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充分认识科技型创新创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本地区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新型研发机构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建设工作,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互联网+”,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撑经济平稳运行。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通过实地调研、材料评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对于已基本具备条件的专业化众创空间,请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备案材料(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见《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中有关要求,此文件可在科技部官网查询)函送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电子版请发邮箱:kjb58881560@163.com),共同做好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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