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程序及要求

  • 发布日期:2021-03-11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申报主体完成申报网站(网址:http://selection.csoma.org.cn)注册并填报申报书(见附件1)。示范城市申报书由本级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三)省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须下载申报书并加盖公章(示范城市申报书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盖章),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
请各省级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及相关申报书(一式1份)报送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四)我部将组织第三方评审,并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城市及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申报企业、平台、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五)请各省级主管部门将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电话、微信号、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于2021年3月31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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