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对已发放贷款,且贷款合同签订日期、贷款发放日期均在2024年3月7日(含)之后但在本通知发布之前的符合要求的项目,可按流程补录推荐项目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放款银行,并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二)已享受当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
(三)鼓励金融机构、专业咨询公司等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高水平的项目实施方案、融资方案等。
联系人: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张璞010-59193269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王占行010-59193942
客服13241711595
附件: 1.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荐项目清单 2.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NY/T1640)
3.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用户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