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基本要求

  • 发布日期:2024-06-21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年用水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单位;
5.2023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GB/T43477)要求,且水效指标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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