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对象。工程与材料综合领域建设和运行满5年(含)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共19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内容。重点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情况。评估材料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时间段以外的填报内容不作为有效评估数据。
2021-03-15
2021-8-15-FJ/2021年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名单(工程与材料综合领域).docx
2021-03-15
成立期满3年(含)以上的德阳市重点实验室。
2021-08-18
成立期满3年(含)以上的德阳市重点实验室。
2021-08-18
申报领域和方向
(一)领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生物医药、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轻工服装、数字经济现代工业产业和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业等领域。
(二)层次:本次申报认定为市级。
(三)方向:市技术创新中心以产业先进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市重点实验室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
2021-08-02
(一)符合《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生态环境问题。
2021-08-02
(一)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申报市技术创新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各不少于2家,协兴园区、枣山园区各不少于1家。
(二)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9月8日。
2021-08-02
申请建设市重点实验室要结合国家和省市优先发展的学科和技术领域,体现广安优势和特色,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二)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省内和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三)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副高级以上研究人员)不少于1人;实验室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
(四)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建设单位(依托单位)管理科学、团结协作、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2021-08-02
1、一般为已运行 1 年以上的实验室。
2、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实力。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清晰,特色优势明显,创新发展战略明确,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领跑全市、省内前列。
3、具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 8 人,具备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研究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从事所在方向研究 3 年以上,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5、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具备一定规模、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 500万元人民币,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6、依托单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2021-07-09
1、一般为已运行 1 年以上的实验室。
2、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实力。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清晰,特色优势明显,创新发展战略明确,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领跑全市、省内前列。
3、具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 8 人,具备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研究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从事所在方向研究 3 年以上,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5、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具备一定规模、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 500万元人民币,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6、依托单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2021-07-09
(一)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二)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省内和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三)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副高级以上研究人员)不少于1人;实验室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
(四)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建设单位(依托单位)管理科学、团结协作、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2021-06-11
(一)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二)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省内和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三)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副高级以上研究人员)不少于1人;实验室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
(四)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建设单位(依托单位)管理科学、团结协作、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2021-06-11
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为已运行2年以上的实验室。
2.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实力。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清晰,符合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和方向;特色优势明显,创新发展战略明确,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领跑全市、省内前列。
3.具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9人,具备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4.研究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5.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具备一定规模、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6.依托单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依托单位是企业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泸州市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大型企业(集团)。
2.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近2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能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
3.依托单位为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及其研发机构来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子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的,市外运营年限和主营业务收入可在计算范围之类。
2021-06-08
根据“产业导向、优化布局、分类建设、开放合作”的建设原则,按照《德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集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资源要素,布局建设一批以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核心、力争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德阳市重点实验室。
重点支持领域和产业: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通用航空、医药食品、数字经济
2021-04-14
(一)基本条件
1.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目标明确,符合国省市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或学科、产业、区域特色,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或专有技术;
2.申报实验室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1年以上的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在德阳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3.具备一定规模、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有较健全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4.拥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有一支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创新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9人,
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不低于三分之一;
5.近三年承担市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2项,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6.依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能为实验室建设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科研活动、人才支撑等配套条件,能保证实验室的正常建设运行。
7.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德阳市重点实验室。联合组建依托单位需签署合作协议,并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德阳市重点实验室(院校类),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国、省、市级科研项目、培养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院校应具有所属学科领域学士学位授予权。
2.依托企业申报德阳市重点实验室(企业类),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和基础;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两年以上,有较大的科研投入,近两年每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近三年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2项,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2021-04-14
认定一年(含)以上的德阳市重点实验室、在德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均需报送2020年度工作总结。
所有德阳市重点实验室、在德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均需报送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01-14
认定一年(含)以上的德阳市重点实验室、在德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均需报送2020年度工作总结。
所有德阳市重点实验室、在德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均需报送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01-14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为已运行1年以上的实验室、依托单位须是在绵阳市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市重点实验室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清晰,符合国、省、市发展战略和方向;特色优势明显,创新发展战略明确,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前列。
3.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在有关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拥有一定数量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
4.市重点实验室须拥有至少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研发能力强的科技创新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低于1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不低于30%,具备承担市级以上科研任务的能力。
5.具备一定规模、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实现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6.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能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申报条件
根据依托单位性质,绵阳市重点实验室主要划分为学科类、企业类共两类,申报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市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的,近两年在该实验室所属领域承担的课题经费总额上不低于100万元。
2.依托单位为企业申报市重点实验室(企业类)的,原则上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
2020-11-02
1、请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扎实做好申报服务和推荐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指导依托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各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020-11-02
根据“产业导向、优化布局、分类建设、开放合作”的原则,按照《德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围绕我市“5+5+1”现代化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以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核心、力争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实验室。
重点支持领域和产业:1.装备制造;2.新能源;3.新型化工;4.节能环保;5.通用航空;6.轨道交通;7.绿色建材;8.人工智能。
2020-05-09